近日证监会决定对招商证券立案,原因为该公司在一项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此前,招商证券还因投行业务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资料图)
《投资时报》研究员 田文会
仅仅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几天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600999.SH)又被证监会立案,而原因都涉及投行业务。招商证券投行业务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近日,招商证券公告因几年前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ST中安,600654.SH,下称中安科)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招商证券立案。
由于虚假陈述,此前众多投资者已对中安科及招商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发起索赔诉讼,招商证券在很多相关诉讼中被列为被告。有已出的判决显示,招商证券被判对中安科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而由于证监会对招商证券立案,市场也因此担心招商证券相关投行业务将受影响。8月15日,招商证券收跌2.02%。
有报道称,招商证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公司正在配合证监会调查,IPO等业务正常开展,相关资质和业务短期不受影响。
此前,招商证券还因投行业务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且该局还通报辖区第二季度投诉量招商证券居券商首位。
据招商证券财报,2018年—2021年,该公司投资银行营业收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2.33%、9.51%、8.52%、8.35%,呈持续下降态势。
《投资时报》研究员还注意到,2019年末—2021年末,招商证券母公司资本杠杆率分别为19.24%、17.38%、15.24%,持续下降。此前,招商证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投资时报》就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投诉情况、资本杠杆率下降等问题向招商证券发送了沟通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被证监会立案
招商证券此次被证监会立案,所涉事由发生于数年前,且相关投资者诉讼已迁延日久。
8月12日,招商证券公告,该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2019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中安科、黄峰、邱忠成等7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2月14日,中安科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中安科今年7月14日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相关法院已在诉讼时效内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6480例。其中,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2843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部分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合计为约7.13亿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3555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部分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合计为约4.57亿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8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约0.4亿元。上述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12.1亿元。
上述很多案件中招商证券也是被告之一。上述公告显示的一家法院在一宗涉及46名自然人原告的一审判决中,被告招商证券对被告中安科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而更令人担心的是证监会立案会否影响招商证券目前的投行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该所,该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的情形包括: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也有类似规定。
据招商证券财报,2019年—2021年,该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主承销金额分别为141.96亿元、143.86亿元、219.57亿元,发行数量分别为12个、18个、23个。据 Wind 统计,2021年招商证券A股IPO主承销金额和家数分别排名行业第七和第八。
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度,招商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排名行业第七,为23.19亿元。2021年度该公司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为11.99亿元,排名行业第八。
招商证券被立案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被采取监管措施
在被证监会立案之前,招商证券刚因投行业务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官网信息,8月3日,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指出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荐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核心技术、研发费用核算尽职调查不充分;二是债券承销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偿债能力,关联交易情况,重大仲裁、诉讼等尽职调查不充分;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的资信水平等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
上述深圳证监局指出的问题中未列出具体案例。
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2020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该会发现招商证券在保荐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688526.SH)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未发现2016年—2017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用于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等方面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8月15日,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中有8位违反自律规则,还有6位违反监管规定。
据招商证券财报,2018年—2021年,该公司投资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3.96亿元、17.79亿元、20.69亿元、24.58亿元,其中,2019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7.40%、16.31%、18.80%。2018年—2021年,该公司投资银行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33%、9.51%、8.52%、8.35%,呈持续下降态势。
二季度在深圳券商中投诉量居首
除了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在该局发布的投诉情况通报中,招商证券的表现也不如人意。
8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证监局关于2022年二季度证券基金期货纠纷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22年二季度涉及辖区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诉相关情况,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为涉及证券经营机构的问题。当期,该局收到针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诉件共615件,反映的问题包括系统问题213件、客户服务问题141件、规范经营问题96件等。涉及31家证券经营机构,招商证券投诉量居首,为275件。
今年以来,招商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已有两次因网络系统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
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招商证券在今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此前,该公司在今年3月14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变更管理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