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回收种类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大件家具;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废纸应作为其他垃圾处理。昨天下午,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召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本市新近印发的《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可回收物品类和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今年,全市还将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类驿站。
◆居民自主分类投放达标率显著提升
据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今年2月,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3541吨,分出率为19.61%。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1.93万吨,与2020年日均清运量相比下降12.01%。2月份,抽查居民自主分类投放达标率为78.97%,较1月份提升4.7个百分点。截至2月底,全市达标改造固定桶站6.37万组,涂装垃圾运输车3954辆,改造提升密闭式清洁站805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是优化垃圾分类体系的重要载体,今年,全市将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分类驿站。“分类驿站支持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全品类垃圾的全时投放,对于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可以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促进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李如刚介绍。
◆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纳入指导目录
到底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物,又有哪些垃圾不宜被作为可回收物?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可回收物的主要回收种类及常见可回收物、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进行明确界定,为市民提供详实的可回收物分类指南,也为可回收物经营者提供从业指导。
《目录》明确,可回收物回收种类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大件家具等七大类,每一大类又具体分为几小类,许多生活中常见又容易混淆的垃圾都包括其中。例如,废纸品类中包括旧报书本、纸板箱和其他废纸张,纸质蛋盒(托)就属于其他废纸张;废玻璃品类又分为玻璃门、玻璃窗等平板玻璃,食品及日化用品玻璃瓶罐等瓶玻璃以及其他废玻璃。
《目录》同时还明确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比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废纸,污损的塑料袋、沾有污渍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应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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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鼓励“废品上门回收”
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日前,市城市管理委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可回收物回收的点站中心设施建设、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范,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增量和其他垃圾末端处置减量。
《意见》明确,本市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布局的原则,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促进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鼓励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鼓励采用“两桶一袋”上门有偿回收等方式,促进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意见》提出,未采用上门回收的地区,应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方便市民投放。
《意见》鼓励可回收物经营者根据区域和人群特点,采用“两桶一袋”预约上门回收、旧货交易、积分回馈、“互联网+”、智能回收机柜自助回收等方式,保证从各个渠道收集的可回收物纳入规范管理。在回收过程中,可回收物经营者应做到标识、车辆、着装、衡器、服务、编号的统一;在回收服务中应做到便民热线、回收人员信息、回收目录、回收价格、投诉电话公开。
此外,室外堆放的可回收物应规范遮盖,做到“日收日清”。可回收物经营者采用定时定点方式收集的,应保持场地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场净”。记者 王天淇